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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条文说明 [打印本页]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1 09:53
标题: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节术语标准
GB 50155-92


条文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本标准的宗旨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是基本建设领域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对改善生活和劳动条件,合理利用能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本专业术语的命名,各类书刊包括某些专业技术著述、统编教材、辞典辞书中称谓不尽一致,术语的混淆往往导致概念上的混淆,造成理解上的偏颇乃至错误,不利于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有些术语的英文对照用法各异,既不够准确也不尽规范,影响国内外技术交流的开展。为此,本专业广大技术人员殷切企盼由国家统一组织编制一本这样的术语标准,以便统一本专业常用术语及释义,实现专业术语标准化,利于国内外技术交流,促进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技术的发展与进步。

第1.0.2条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的收词范围是在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出现的专业技术术语的基础上,适当扩充一些基本术语并纳入了少量本专业常用的相关术语,不但对工程设计具有实用价值和指导意义,而且对施工、科研、教学和管理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故规定“本标准适用于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及其制冷工程的设计、科研、施工、验收、教学及维护管理等方面”。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1 09:57
第二章 室内外计算参数

第一节 一般术语

第2.1.1条 计算参数

本条术语的英文对照词design conditions源出于美国ASHRAE(采暖制冷与空调工程师学会)等英文权威著述,原意为设计条件,根据所述内容可以转意理解为室内外空气温度及风速等计算参数。国内有人建议将本条术语的汉语命名改为设计计算参数或设计参数,认为既简明又确切。鉴于本术语原系译自俄文pacчётный napaмeтp的历史背景,考虑到本专业多年的传统与习惯,称作计算参数已约定俗成,不致引起任何混淆和歧义,故仍维持这—定名。至于有的资料将计算参数直译为calculated(calculating)parameter,因不符合英语习惯,语法上也欠妥,故不予推荐,本标准中其他有关术语也作了同样处理。

第2.1.2条 室内外计算参数

本条术语的汉语命名,是基于其内容包括室内空气计算参数,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和太阳辐射照度三部分确定的。由于太阳辐射照度是有别于室内外空气计算参数如温度、湿度、压力和风速等,而独立存在的另一类计算参数,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也是按此原则命题的,故将本章标题及本条术语均命名为室内外计算参数。而不改称为室内外空气计算参数。同时,本章另设室内空气计算参数、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和太阳辐射等3节及3条同名术语。

第2.1.5条 湿球温度

本条术语难以用简短的文字给出严谨确切的定义。湿球温度是标定空气相对湿度的一种手段,其涵义是,某一状态的空气,同湿球温度表的湿润温包接触,发生绝热热湿交换,使其达到饱和状态时的温度。该温度是用温包上裹着湿纱布的温度表,在流速大于2.5m/s且不受直接辐射的空气中,所测得的纱布表面温度,以此作为空气接近饱和程度的一种度量。周围空气的饱和差愈大,湿球温度表上发生的蒸发愈强,而其示度也就愈低。根据干、湿球温度的差值,可以确定空气的相对湿度。

第2.1.8~2.1.10条 空气湿度、绝对湿度、相对湿度

空气湿度的表示方法,除本标准所列的绝对湿度和相对湿度两条术语外,气候观测中还有比湿、混合比,饱和差和露点差等多种表示方法,所谓比湿,是指空气中水蒸汽质量与空气总质量的比值;混合比,是指空气中水蒸汽质量与干空气质量之比;饱和差,是指饱和空气的水蒸汽分压力与实际水蒸汽分压力差;露点差,是指空气温度与露点温度之差。考虑到这些术语中除比湿一词本专业早已定名为含湿量并在本标准《空气调节》一章中已列了条目外,其余都不是本专业常用的,故未另外列目,而只列了本专业经常应用的绝对湿度和相对湿度两条术语。

绝对湿度能直接表示出空气中水蒸汽的绝对含量。空气中水蒸汽含量愈多,则绝对湿度愈大。

空气的相对湿度亦可近似地用空气中实际的水蒸汽含量与同温度下空气达到饱和状态时的水蒸汽含量之比的百分率表示。考虑到用水蒸汽分压力表述更严谨、准确,故作了如本术语条目中那样的定义。

第2.1.11~2.1.12条 历年值、累年值

历年值和累年值这两条术语,是气候观测方面的常用术语。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及有关书刊、手册、教材中,凡涉及到统计和确定室内外计算参数的时候,也多次沿用这样的术语。但囿于专业的局限性,本专业人员往往不能或难以正确理解二者的差异,甚至发生错误。由于难以用简短的文字表达清楚,因此现以表2.1.11~12为例作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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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3~2.1.18条 历年最冷(热)月、累年最冷(热)月、累年最冷(热)三个月。

各地多年地面气候观测结果及所整编的气象资料表明,在我国,历年最冷月,一般为1月、2月或12月份;历年最热月,一般为6月、7月或8月份,仅个别地区个别年份为5月份;累年最冷月,绝大部分地区为1月份,仅个别地区为2月或12月份;累年最热月,大部分地区为7月份,少数地区为6月或8月份,仅个别地区为5月份;累年最冷三个月,一般为1月、2月和12月份;累年最热三个月,一般为6月、7月和8月份。

第2.1.19~2.1.20条 不保证天(小时)数

关于统计确定室外空气计算参数的不保证天数和不保证小时数的规定,是我国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特有的,美国ASHRAE等权威性英文著述采用的是保证率和不保证率的概念,因此,没有准确的英文对照词可资借鉴。为慎重起见,根据本标准全国审定会议裁决不予推荐,暂时空缺。

第2.1.21条 滑动平均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规定,统计和确定采暖期时须应用滑动平均的方法。为有助于本条术语释义的理解,现以日平均温度系列为例,说明5天滑动平均温度的统计计算方法,如图2.1.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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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2~2.1.23条 辐射强度、辐射照度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量和单位》对这两条术语作的定义可以通俗地理解为:辐射强度是指辐射源在单位立体角元内可发射出的辐射功率;而辐射照度则是指被辐射体在单位面积上所接受到的辐射功率,二者的内涵是不同的。由于通过一定距离的衰减,二者的量值也是不同的。为了适应这一概念的更新。避免发生混淆,同时列出这两条术语以便对照比较。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据此已将以前惯用的太阳辐射强度一词正名为太阳辐射照度,本标准的有关条目也是这样定名的。据了解,1988年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物理学名词》(基础部分),将辐射照度一词定名为辐照度。现行国家标准《量和单位》对这一术语的命名是辐[射]照度,方括号中的“射”字在不致发生误解的情况下可以省略,必要时也可保留。考虑到本专业的习惯叫法,为了与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保持一致,本条术语仍定名为辐射照度,这样做还可以与直接辐射和散射辐射的称谓相呼应。这两条术语的英文对照词是国际上通用的。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1 09:58
第二节 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本节选列的各项有关室内空气计算参数的条目,都是设计计算中经常遇到的,条文中已给出了明确的定义或涵义,这里仅说明以下四点:第一,关于工作地点和作业地带的涵义,基于国家现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已在本标准的第九章第二节中的有关条目作了解释说明,这里不再赘述;第二,不论工作地点还是作业地带,都有一定的空间范围,因此,将其空气温度和空气流速分别定义为平均温度和平均流速;第三,将室内工作地点或作业地带的空气在单位时间内沿一定方向移动的距离,统一定名为空气流速,与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有关术语称谓有所不同,但概念是一样的,第四,将空调房间室内温湿度基数及其允许波动范围,分别列了两条术语,并将区域温差一词也纳入到本节中。所谓室内温湿度允许波动范围,乃是室内温度允许波动范围和室内相对湿度允许波动范围的简称。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1 09:59
第三节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第2.3.2条 定时温(湿)度

我国现行《地面气候观测规范》统一规定各地气象台站每日4次定时观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8、14、20时,但50年代曾经采用过北京时间1、7、13、19时,故在本条术语释义中指明这两种定时温(湿)度观测值都是可以应用的。

第2.3.3条 日平均温(湿)度

气象观测及统计结果表明,每天4决定时温(湿)度的平均值,作为日平均温(湿)度,就空气温度而言,二者相差在0.5℃以内。气象部门的观测报表实际上是按4次定时记录统计日平均值的。本条术语的释义既给出了比较准确的统计方法,又提及了比较简化的统计方法,二者都是可行的,也都是可靠的。

第2.3.9~2.3.10条 极端最高(低)温度

极端最高温度和极端最低温度,均是指在一定时段内(如1951年~1980年)观测到的极端温度,并不一定是历史上的最高(低)记录,也并不意味着以后没有出现更高(低)温度的可能。这两条术语的英文对照词extreme maximum(minimum)temperature是根据世界气象组织(WMO)1966年版《国际气象学词典》确定的。

第2.3.17~2.3.18条 风向、风向频率

在气象观测记录中,常以16个方位表示风的来向(风向),即北(N)、北东北(NNE)、东北(NE)、东东北(ENE)、东(E)、东东南(ESE)、东南(SE)、南东南(SSE)、南(S)、南西南(SSW)、西南(SW)、西西南(WSW)、西(W)、西西北(WNW)、西北(NW)和北西北(NNW)。但当风速小于0.3m/s时,则一律视为静风(C),而不再分方位。统计风向频率时,应将静风出现的次数考虑在内。

第2.3.20条 日照率

本条术语释义中的所谓可能日照总时数,系指天文可照总时数,而不是指地理可照总时数。因地形地物等地理条件而影响日照的因素,在气象观测中一般不予考虑。

第2.3.22~2.3.33条 关于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在这些条目中分别列出了设计常用的冬季和夏季各种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如采暖室外计算温度等。这些术语的释义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撰写的,着重说明各自的统计方法和用途;其英文对照则是参考国内外有关文献组合而成的,供使用时参考。

第2.3.37条 采暖期度日数

本条术语的释义中实际上给出了确定采暖期度日数的最基本方法,按此统计是比较繁琐的,简化统计方法可按下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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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1 10:00
第四节 太阳辐射

第2.4.1条 太阳常数

太阳常数并非是一个严格的物理常数,这是由于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不同造成的;根据地面测量判定太阳常数也存在误差;太阳常数本身也会因太阳物理状态的不同而有所变化。1981年10月在墨西哥召开的世界气象组织(WMO)仪器和观测方法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建议太阳常数值取为1367±7W/m2。由于本标准第2.1.23条和第2.4.10条已对辐射照度和太阳辐射照度下了定义,因此,本条术语的释义直接借用这两条术语作说明,以求文字精炼。

第2.4.7~2.4.9条 太阳直接辐射、天空散射辐射、总辐射

太阳直接辐射(简称直接辐射)常以S值表示,设太阳高度角为ho,则到达水平地面上的太阳直接辐射S’=S·sinho。太阳直摊辐射是天空散射辐射(简称散射辐射)的最初来源,故散射辐射也随太阳高度角而变。地表和云层反射的太阳辐射受大气散射作用,也参与天空散射辐射到达地面。总辐射(Q值)为射向水平地面上的太阳直接辐射(S'值)和天空散射辐射(D值)之和,即Q=S’+D。当天空全都为云遮蔽,或部分天空有云但太阳光为不透光的云层完全遮蔽时,总辐射就是散射辐射。总辐射变化的基本规律取决于太阳高度角、大气透明度、云状、云量等因子的共同影响。

第2.4.11条 大气透明度

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是按不同地理纬度带和不同大气透明度等级确定和给出一系列太阳辐射照度数值的。为便于专业人员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故特设本条术语。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1 10:00
第三章 采暖

第一节 一般术语

第3.1.1、3.1.40条 采暖、供热

采暖一词别称较多,如供暖、取暖、暖房、暖气等,其中供暖一词在高校统编教材和手册等书刊中近年来采用得较多。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研究讨论,并经函审和全国审定会裁决,这条术语仍定名为采暖,别名称为供暖,同时单列供热一条。其理由如下:第一,从本条术语的内涵来看,是人为地采取措施使室内获得热量,补偿围护结构耗热量及其他各种热损失。以保持必要的室内温度,使在其中生活、工作和逗留的人员纵然本身并未获得热量但却达到了取暖的目的;第二,从本条术语和其他相关术语命名原则的一致性来看,如连续采暖、间歇采暖、值班采暖、全面采暖和局部采暖等,都是从室内(包括作业地带和局部工作地点)的空气温度达到某种要求,即从室内获得热量的角度定义的;第三,从本条术语所包罗的内容来看,采暖和供热的范围并不是等同的(在某种意义上说采暖系统不过是供热系统的热用户之一),对此,国外也采用不同的术语,如俄语分别用отопление(采暖)和теплоснабжение(供热),英文书刊中除用heating泛指采暖、供热、加热外,还采用space heating特指室内(空间)采暖;第四,从习惯上来看,国内许多单位特别是设计单位使用采暖一词已约定俗成,不致造成任何混淆,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等,20年来都一直是这样命名的。但考虑到目前国内对这一术语的称谓实际上存在着差异的现实情况,在说明性文字中加别称即也称供暖,以便取得有关方面的协调一致,以后再逐步求得统一。关于英文对照词,采暖按传统译法仍首当推荐heating,同时又推荐space heating,以便在可能发生混淆的情况下加以区别;供热则推荐heat supply与之对照,考虑到国外heating一词也有供热的含义,故同时予以推荐。

第3.1.2~3.1.4条 集中采暖、全面采暖、局部采暖

这些术语的定名均系源于传统叫法。集中采暖和分散采暖的基本区别在于,前者是热源和散热设备分别设置,由热源通过管道向散热设备供给热量,典型的例子是以热水或蒸汽作热媒的采暖系统;后者则是集热源和散热体为一炉,就地产生热量,典型的例子是火炉、电炉和煤气炉等。全面采暖和局部采暖的基本区别在于能否使采暖房间全室达到一定的温度要求。使用分散采暖方式在某些情况下,固然也可以进行全面采暖,但往往是不经济的,卫生条件也难以达到要求,目前这种采暖方式应用得愈来愈少,要么集中地进行全面采暖,要么进行局部采暖。因此,本标准没有与集中采暖相对应地另立分散采暖一词。第3.1.3条全面采暖一词,因无合适的英译名,因此,英文对照词未予推荐。

第3.1.5~3.1.6条 连续采暖、间歇采暖

连续采暖和间歇采暖的主要区别在于,能否根据采暖建筑物或房间的用途,使室内24h平均温度均能达到设计温度要求。全天使用的建筑物一般情况下应按连续采暖设计;非全天使用的建筑物可按间歇采暖设计,即只保证在工作时间内达到设计温度,其他时间允许室内自然降温以利节能。至于以前由于运行制度不合理或非常时期采取的某些行政措施,以及由于调节需要等原因而采取的间断运行方式,则不能作为鉴别连续采暖或间歇采暖的根据。

第3.1.11~3.1.12条 高(低)压蒸汽采暖

关于高压蒸汽和低压蒸汽的压力界限,仅是从采暖角度定义的,对用于其他目的的蒸汽不适用。以往将低压蒸汽定义为“低于或等于70kPa”不够严谨,故增加了“高于当地大气压力”的限词。至于以工作压力低于当地大气压力的蒸汽作热媒的采暖,本标准第3.1.13条已另列真空采暖一词。

第3.1.17条 集中送风采暧

英文对照词localized air supply(集中送风)部分,系引自B·B巴图林《工业通风原理》的英译本。中英文的内涵名称是一致的。

第3.1.18条 辐射采暖

根据函审专家建议,辐射采暖的英文对照词,国外文献及书刊中最常用的是panel heating,故作为第一译名予以推荐,本标准其他有关辐射采暖的条目,一般情况下也作同样处理。

第3.1.44~3.1.47条 关于蒸汽凝结水回收方式

关于蒸汽系统凝结水回收方式,本标准选列了开式回水、闭式回水、余压回水和闭式满管回水4条基本术语,并作了简要定义。现将这些回水方式在应用方面的典型图示摘引如下(见图3.1.44~3.1.47),作为定义的补充说明。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1 10:04
第二节 围护结构与热负荷

第3.2.4~3.2.5条 稳态传热、非稳态传热

从传热体系中任何一点的温度和热流量是否随时间变化的特点,可以把传热过程分为稳态传热和非稳态传热。考虑到计算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传热负荷时经常应用这两个概念和术语,故本标准予以收录,并根据国内传热学方面的权威著述,把过去惯用的稳定传热和不稳定传热正名为稳态传热和非稳态传热以突出传热的状态特征,这一点是和国家现行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叫法不同的。为此,特加别称即也称稳定传热和不稳定传热作为过渡。

第3.2.12~3.2.13条 传热系数、传热阻

现行国家标准《量和单位》把以前惯用的传热系数定名为[总]传热系数,这是考虑到其量值与该物体本身的导热和两侧冷热流体边界层的换热等因素有关,是对各种复杂问题笼统概括的。同时,该标准规定在不致发生混淆的情况下,方括号中的“总”字可以省略。根据传统习惯,故仍将本条术语定名为传热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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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热阻一词原系译自俄文сопративление теплопередаче,由于传热阻等于物体本身的热阻及两侧换热阻之和,英文著述中有时也称为总热阻,考虑到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一直称其为传热阻,并已与有关标准规范作丁协调,取得了一致,故本术语仍按传统习惯定名。

第3.2.29~3.2.33条 关于附加耗热量的各种修正率

本标准收录的关于计算围护结构附加耗热量的各种修正率,其中包括朝向修正率、风力附加率、外门附加率、高度附加率和间歇附加率等术语,都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有关条文确定的,术语的内涵和规范的内容是完全一致的。关于这些术语的英译名,如correction factor for ori-entation(朝向修正率)等都是参照国外有关英文著述推荐的,其内涵也是与汉语名称的内涵一致的。考虑到这些修正率都是计算过程中采用的系数,故一律用factor相对照,而没有推荐additional heat loss for……(……附加耗热量)的译名。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1 10:05
第三节 采暖系统

第3.3.8~3.3.19条 关于采暖系统制式

关于以热水或蒸汽作热媒的采暖系统制式方面,本标准收录了各种常用的基本术语,其中包括同程式系统、异程式系统、单管采暖系统、双管采暖系统、单双管混合式采暖系统、上分式系统、下分式系统和中分式系统等,据此还可以作出诸多形式的排列组合,如上分式单管采暖系统和下分式双管采暖系统等。考虑到这些术语层次较低,而且很容易根据基本术语复合而成,为精简条目、压缩篇幅,故本标准没有一一收录。关于上分式、下分式和中分式系统这几条术语的名称,是根据50年代出版的本专业常用名词确定的,是有其特定涵义的,比如上分式系统是指自上而下分配热媒;下分式系统,则是指自下而上分配热媒,多年来已成习惯,故作如此命名,并在释义中给出其他比较常见的别称。关于某些采暖系统的简称,如单管采暖系统简称单管系统,双管采暖系统简称双管系统,单双管混合式采暖系统简称单双管系统等。未在术语释义中一一例举,仅在此加以说明。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1 10:05
第四节 管道及配件

本节收录的术语分三类:一类是基于采暖系统的不同部位及功能区分的管道类别,其中包括总管、干管、主管、支管、散热器供热支管和散热器回水支管以及排气管、泄水管、旁通管、膨胀管、循环管、排污管、溢流管等;二是采暖管道及其与设备的连接配件,其中包括管接头、三通、四通、丝堵、补心和丝对等;三是管道支架,包括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这些术语都是设计工作常用的,—有的比较容易混淆,为此分别列出术语条目并下定义或作说明。至于施工单位的工人师傅对上述术语中的某些俗称,根据编制术语的共同原则,一般没有沿用。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2 13:33
第五节 水力计算

第3.5.4~3.5.5条 共同段、非共同段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在进行系统的阻力平衡计算时,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相对允许差额,应只考虑非共同段而不计入共同段的阻力,目的是为了保证系统的运行效果达到设计要求,避免水力失调。系统各环路的共同段和非共同段,如图3.5.4~5所示。以环路a-d-e-h和a-c-f-h为例,c-d-e-f和c-f,属于非共同段,其他部分为共同段,其余环路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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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8~3.5.30条 静压、动压、全压

流体在流动过程中受阻时,静压、动压和全压随时都会发生变化。关于静压、动压和全压这3条术语的定义,原本已经基本表达清楚了,唯独关于动压的定义中“由于动能转变为压力能而引起的超过流体静压力部分的压力”一段文字,使人感到有些费解。为此,现以流体在某一锥形管中运动的压力图式为例,作为补充说明。

从图中可以看出,吸入段A—A截面处的全压绝对值为a1a3,静压绝对值为a2a3,动压为a1a2=a1a3-a2a3(即在吸入段的全压中超过静压部分的压力);压出段B—B截面处的全压为bb2,静压为b1b2,动压为bb1=bb2-b1b2(即在压出段的全压中超过静压部分的压力);吸入段和压出段的全压之和为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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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2 13:33
第六节 采暖设备及附件

第3.6.5条 换热器

原名热交换器。根据现行有关换热设备的国家标准正名为换热器,本标准其他相关术语亦然。

第3.6.21条 散热器

散热器的英文对照词radiator属于传统名称,实际上指的是惯称暖气片之类的散热器。鉴于国外对散热器也有称为heat emitter的,故予并列。根据本标准全国审定会裁决,没有推荐heating appliance,因为该词的涵义更广,泛指各种散热设备。

第3.6.41~3.6.42条 分水器、集水器

由于这两条术语国外都叫header,不分“集”,“分”,故采用同一英文对照词。

第3.6.55条 疏水器

原机械部阀门标准把疏水器定名为疏水阀,我们认为疏水器比疏水阀不但命名合理而且也符合本专业习惯,故仍称疏水器。本标准中的其他相关术语亦然。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2 13:34
标题: RE: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条文说明 第四章 通风
第四章 通风

第一节 一般术语

第4.1.1条 通风

通风一词的内涵是广义的。既包括民刚建筑的通风换气,也包括生产厂房中为消除余热、余湿和有害物质而采取的门然通风、机械通风、除尘、净化等工业通风技术在内。通风的英文对照词ventilation比较常用,故予推荐,此外还有用draft和draught的(意为通风、穿堂风),因为不常用,而且中英文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故未予推荐。

第4.1.6条 全面通风

全面通风一词,国内外也有称为稀释通风的,如美国ASHRAE“手册”(系统篇)称为dilution ventilation,特指利用引入比较新鲜的室外空气稀释有害物质,使室内空气环境达到卫生标准的要求。考虑到全面通风一词已沿用多年,而且其涵义比稀释通风更广一些,故本标准采取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叫法,将这种通风方式定名为全面通风,英文对照词也未推荐dilution ventilation。

第4.1.10~4.1.11条 无组织进(排)风

自然通风不全部都是有组织的和可以控制的。在民用建筑和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中,由于风压、热压作用或机械送排风风量不平衡,室内会产生负压或正压。负压时,室外空气会通过门窗,孔洞或缝隙进入或渗透到室内;正压时,室内空气则会通过同样的途径排至或渗漏到室外。这种进风和排风方式,当不是通过人为计算和人为安排的,则称为无组织进风和无组织排风。这种无组织自然通风乃是民用居住建筑的主要通风方式之一。

第4.1.13条 局部送风

局部送风和局部排风同属局部通风的组成部分。局部送风不限于空气淋浴一种形式,苏、美等国家均把局部送风视为一类包括几种不同形式的送风方式。如苏联,局部送风包括空气幕、空气淋浴和吊车司机室的通风等;美国ASHRAE“手册”(系统篇)中,局部送风包括直接向下部作业地带全面送风(low-level or displacement ventilation)和向局部区域或工作地点送风(local-area or spot-cooling ventilation),后者又分为向工作小室全面送风(localized general ventilation)、向车间中小范围送入比较凉爽的室外空气和以高速气流直接向固定工作点送风以提高蒸发冷却效应即空气淋浴(spot cooling)等三种方式。由此可以看出局部送风的内涵比空气淋浴广泛,以前有的著述包括现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在内,仅仅把局部送风等同于空气淋浴的解释是欠妥的。

第4.1.39条 防爆

为便于对本条术语的理解,现将释义中两个难以理解的词语进一步说明如下:爆燃,系指燃烧区以低于音速的速率向周围未反应物质中扩展的现象;爆轰,系指燃烧区以大于音速的速率向周围未反应物质扩展的现象。爆燃和爆轰都是一种放热反应。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2 13:35
第二节 自然通风与隔热降温

第4.2.1~4.2.2条 有(无)组织自然通风

有组织自然通风和无组织自然通风均属自然通风范畴,根本区别在于能否人为地根据需要加以控制。过去有人认为自然通风专指有组织自然通风,这种解释似乎有些以偏概全,故仍同时保留这两条术语。不过从通风设计可涉及的范围来看,确实都是有组织自然通风(俄文称аэрация)。无组织自然通风无须在设计中特别加以考虑。

第4.2.8~4.2.12条 关于建筑气流区

关于风吹向和流经建筑物时所形成的气流流型及空气动力特性不同的几个区域,本标准收录了建筑气流区、稳定气流区、正压区、空气动力阴影区和尾流区等术语。这些区域的正确定义和判别,对通风设计其中包括进风口和排风口位置(平面位置及排放高度)的选择、防止气流倒灌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以及防火、防爆、防腐等都有重要意义。现参照苏、美等国家的有关技术著作,将建筑气流区及其分类示于图4.2.8~12,供参考。本标准第4.2.13条列出了负压区一词,则是对空气动力阴影区和尾流区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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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中所示的几个气流区中,空气动力阴影区与通风、空调设计的关系最为密切。因为该区的空气呈负压闭合循环流动,污染物一旦流入这一区域,就难以得到室外大气的稀释,而且随着污染物不断进入而愈发严重。因此,设计时须将污染空气排放口置于空气动力阴影区以上。

空气动力阴影区的别名及英文对照词还有气动阴影、气动尾迹(aerodynamic shadow)、回流空穴(recirculation cavity)和回流区(recirculation region)等。本标准的汉语命名是本专业常用的,而且与现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一致。英文对照词则推荐的是国外书刊上常见的。

第4.2.17条 散热强度

将车间单位容积的散热量定名为散热强度,用以确定该车间属于冷车间还是热车间(以23W/m3分界)是比较确切的。以前有的标准、规范用散热量一词表示这一概念,因为散热量一词是指单位时间散发的热流量,体现不出单位容积散热量的大小,而且还与本标准第4.2.15条混淆,因此本条术语定名为散热强度。

第4.2.32条 地道风降温系统

因无合适的英译名,因此,英文对照词未予推荐。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2 13:35
第三节 机械通风

第4.3.6条 事故通风系统

本条术语是本标准第4.1.16条(事故通风)的延伸。事故通风系统一般均设计成机械排风式的,用排风机连同吸风口、风管和排放口等组成的系统,就地排除事故时突然放散的大量有害物质或有爆炸危险物质的空气混合物。但有时(例如单层建筑物且只放散比空气轻的有害物质时)事故通风系统也可以设计成机械送风式的,并辅以自然通风,用以稀释有害物质,为简化词条,压缩篇幅,本节只收录事故通风系统—词,而未再细分事故送风系统和事故排风系统等。

第4.3.7条 通风设备

通风设备的种类很多,广义上说应包括通风工程中所有的设备,如电动机、水泵等。考虑到这些设备一般是作为辅机或配套形式出现的,而且属于通用设备,故在释义中没有将其作为典型例子一一例举。

第4.3.13条 进风口

本条术语系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命名的,特指机械送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用于采集室外空气的孔口或装置,包括百叶窗、采气塔等。从广义上说,虽然自然通风进风用的门窗、孔洞之类也属于进风口,但却非属本条术语定义的范围。关于进风口的英文对照词,《新国际制冷辞典》(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Refrigeration)等文献中,同时并列air intake和air inlet,但鉴于美国ASHRAE的《Terminology of Heating,Ventilation,Air Conditioning,and Refrigeration》把air inlet明确定义为“从空调房间排风或向空调房间送风的装置或孔口”,为防止混淆,故本条仅推荐air intake一词,而未推荐air inlet。

第4.3.18~4.3.28条 关于局部排风罩

局部排风罩(简称排风罩)是各种类型排风罩的统称。排风罩的种类很多,其分类方法各种文献和著述不尽相同。有的按作用原理分,有外部吸气罩、接受式排风罩和吹吸式排风罩等;有的按罩子形式分,有密闭罩、伞形罩、柜式排风罩(排风柜)和槽边排风罩等;有的按结构型式及密闭范围分,有局部密闭罩,整体密闭罩和大容积密闭罩等。鉴于局部排风罩是机械排风和除尘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通风、除尘效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本标准将有关局部排风罩的术语比较全面地、系统地予以收录。

关于各种排风罩的定义或涵义,已在本标准的有关条目中作了明确的规定,而且与现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也是一致的,因此一般不难理解。现仅对外部吸气罩和接受式排风罩作补充说明如下:外部吸气罩系利用气流的抽吸作用将罩口外部的污染物抽走,如冷过程污染源上部的伞形罩和旁侧的侧吸罩等;接受式排风罩则是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一定方向和速度的污染气流顺势接收,如砂轮机的吸尘罩和热过程上部的伞形罩等。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2 13:35
第四节 除尘

第4.4.1条 粉尘

在本条术语中的释义中,之所以没有将粉尘的粒径明确地规定下来,是由于各种文献说法不尽相同。例如,具有权威性的国际标准IS03649,通常把能悬浮一定时间且借其自重能沉降的粒径小于75μm的固体粒子视为粉尘:美国ASHRAE的《Terminol-ogy of Heating,Ventilation,Air Conditioning,and Refrigeration》以及ASHRAE“手册”(基础篇),通常把粒径小于100μm的固体空气悬浮体(气溶胶)定义为粉尘;日本《集尘技术手册》,通常把含尘气体中粒径大于1μm的固体粒子称为粉尘;英国有关文献把粒径大于75μm的粒子称为粗尘(grit);另据有关文献介绍,在通风除尘领域中,一般将1~200μm乃至更大粒径的固体悬浮物定义为粉尘。根据对上述文献的综合分析,编写了本条术语的释义。

第4.4.6条 气溶胶

本条术语的定义和英文对照词系引自国际标准IS03649,但其中粒径范围0.001~1000μm则是参考有关文献加入的。悬浮于空气中的粉尘、烟气、烟雾等均可视为气溶胶。

第4.4.8~4.4.10条 烟[尘]、烟[雾]、烟[气]

这几条术语的释义和英文对照词都是引自国际标准IS03649,但其粒径范围是参考有关文献加入的。这些术语的汉语名称,则是分别根据其英文内涵确定的,为的是使以前比较混乱的叫法趋于统一。如smoke的英文释义是由于高温分解或燃烧时产生的可见气溶胶,许多文献均译为烟或烟尘,故定名为烟[尘];fume的英文释义是由燃烧或熔融物质挥发的蒸气冷凝后形成的固体悬浮粒子,故定名为烟[雾];fumes的英文释义是在化学反应过程中生成的通常带有异味的气态物质,故定名为烟[气]。

第4.4.28~4.4.32条 关于除尘及除尘方式

除尘是捕集、分离含尘气流中粉尘的技术之统称。具体的除尘方式有采用通风机和干式或湿式除尘器组成的除尘系统进行除尘的机械除尘;有采用水力除尘、蒸汽除尘和喷雾降尘抑制扬尘的湿法除尘;有将机械除尘和水力除尘综合在一起使用的联合除尘。本标准将这些常用术语一并收入,以示相互之间的差别。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采用湿式除尘器的除尘系统,属于机械除尘,而非属湿法除尘。至于本标准第4.4.34条(湿法作业),乃是将物料加湿进而防止粉尘放散的操作方式,不属于哪一种具体的除尘方式。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2 13:37
五节 有害气体净化及排放

第4.5.1条 有害气体

有害气体泛指对人和生态环境有害的气体(gas)和蒸气(vapor),故英文对照词采用harmful gas and vapor,但应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英文词的组合加以判别和选择。

第4.5.2~4.5.8条 关于有害气体的净化方法

有害气体的净化方法有吸收、吸附、燃烧、冷凝等多种,这些方法都是通风净化技术中常用的。由于对这些术语的定义文字比较简短,难免有意犹未尽之处,因此对其中部分术语再作些说明:第一,气体吸收是采用适当的液体吸收剂从混合气体中有选择地清除某些有害组分,从而使有害气体得到净化,由于技术先进、行之有效,因而在工业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如用碱溶液或氨水吸收SO2气体等。第二,气体吸附是采用适当的吸附剂清除混合气体中有害组分的方法,与吸收过程不同,吸附是物质在相邻界面上的扩散过程,它又可以分为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两种,前者是分子间力的相互吸引作用,如利用活性炭吸附各种气体;后者是以类似化学键的力相互吸引,如用活性氧化锰吸附汞蒸气。第三,气体燃烧是采用燃烧方法清除混合气体中有害组分的方法,分直接燃烧、热力燃烧和催化燃烧三种方式。通过燃烧可销毁那些可燃的或在高温状态下能分解的有害气体、蒸气和烟尘。这种方法广泛用于有机溶剂蒸气及碳氢化合物的净化处理,也可用于消烟和除臭。第四,气体冷凝是通过冷凝过程分离混合气体中有害组分的方法,并可兼得回收有价值成分的效益。本标准将这些术语一并收入的目的,是体现对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重视,并有助于工程技术人员加深对这些术语的理解。

第4.5.16、4.5.21~4.5.24条 关于大气扩散及[排气]烟囱

在通风工程中,限于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对某些有害气体、剧毒物质或有爆炸危险的物质尚缺乏必要的技术可靠、经济适用的净化手段,故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只好将未经净化或净化不完全的废气直接排入高空进行稀释,从而使其落地浓度达到卫生标准的要求,本标准第4.5.16条(大气扩散)就是这个涵义。本标准还把与此有关的几条术语如[排气]烟囱、烟羽、烟羽抬升高度和烟囱的有效高度等同时收入,以求相对完整。为有助于对这几条术语的内涵及相互关系的理解,列图4.5.16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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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2 13:38
第六节 通风管道及附件

第4.6.1~4.6.3条 关于通风管道

通风管道是风管和风道的统称。风管系指由薄钢板、铝板、硬聚氯乙烯板和玻璃钢等材料制作的通风管道;风道则系指由砖、混凝土,炉渣石膏板和木材等建筑材料制成的通风管道。这几条术语的命名及释义均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确立的。

第4.6.4~4.6.6条 [通风]总管、干管、支管

总管、干管、支管等术语已在本标准第三章《采暖》中建立了词条,广义上说,其内涵与通风系统各相应部分管道并无本质上的区别。考虑到采暖与通风管道所对应的英文词不同,前者用pipe,后者用duct,不能互为替代,同时在涵义上也各具有一些不同的特点,因此,本节中收录了[通风]总管,[通风]干管和[通风]支管3条术语,以示区别。

第4.6.10条 通过式风管

由于设计和布置需要,有时通风系统的风管需通过某些非本系统所服务的房间或场所敷设,只是“通过”一下,并不发生风量交换,这样的通风管段称为通过式风管。当通过式风管中所输送的是剧毒、可燃或有爆炸危险物质的空气混合物时,须采取一些特殊的技术措施,其中包括严密、无接头且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h。

第4.6.11~4.6.13条 关于风帽

从能否防止气流倒灌和有效进行自然通风的角度,风帽可分为避风风帽和不避风风帽两大类。筒形风帽属于避风风帽,因外形大都是圆筒形的,故英文名称译为cylindrical ventilator;又因一般装在屋顶上,故国外也称其为roof ventilator,本术语同时予以推荐。伞形风帽和锥形风帽乃是机械排风系统的末端排放口,主要是用于防雨的,不具防止倒灌的功能。由于伞形风帽和锥形风帽作用相同而结构相异,常常分别用于性质和要求不同的排风系统,故单独设立条目。

第4.6.29条 风口

本条术语泛指通风、空调系统向室内送风和从室内排风、回风用的各种送风口、吸风口和回风口。值得注意的是,本标准第4.6.38条(排风口)和现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所谓的排风口,乃是排风系统向大气中排放空气及其混合物的排放口,其涵义是与从室内排风用的吸风口完全不同的;本标准第4.3.13条(进风口)和现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所谓的进风口,乃是机械送风和空调系统采集室外新鲜空气的孔口或装置,其涵义也是与向室内送风用的各种送风口完全不同的。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2 13:38
第七节 通风与除尘设备

本节收录了通风工程中最常用的最基本的设备术语,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通风机,按通风机的主要类型及特殊结构下分离心式通风机、轴流式通风机、贯流式通风机、屋顶通风机以及风扇、吊扇、喷雾风扇等;至于按用途和材质分类的各种通风机如排尘通风机、防爆通风机、塑料通风机和玻璃钢通风机等则未予收录。第二,除尘器,下分沉降室、惯性除尘器、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颗粒层除尘器、电除尘器等于式除尘器和水膜除尘器、泡沫除尘器、冲激式除尘器、文丘里除尘器等湿式除尘器。第三,有害气体净化设备,只收录了筛板塔和填料塔。第四,空气过滤器,特指过滤室外空气中所含少量尘粒的设备,仅列出了送风净化常用的自动卷绕式过滤器。第五,真空吸尘装置。至于和通风工程有关的热风采暖设备和送风处理设备等,均分别纳入了本标准第三章《采暖》和第五章《空气调节》中,这里不再重复。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6 15:11
标题: RE: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条文说明 第五章 空气调节
第五章 空气调节

第一节 一般术语

第5.1.1条 空气调节

空气调节这一术语最常用的简称是空调,技术著述中常以此为基础构成相关的复合术语,如舒适空调、工艺空调、空凋房间和空调器等。为使本标准行文统一,释义简洁,正文中一律未用简称,仅在此作统一说明。

第5.1.4条 局部区域空气调节

这种控制局部空间的空气参数以满足工艺生产需求或舒适条件的空调方式,其设计思想的产生主要是着眼于对节能、减少温湿度波动和满足局部净化要求,以及改善局部区域防尘、防毒等劳动条作的考虑。局部区域空调技术在我国已实践多年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形成局部区域空调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硬方式和软方式。所谓硬方式,即将某一工序,设备或生产线上设置的孔口用密闭罩或半敞开式罩封闭起来,并将处理过的空气送入罩内用以维持工艺过程所要求的空气参数。所谓软方式,即将处理过的空气仅仅送向空间中的局部区域,或用气流将某一局部区域与整个空间隔离开,或者两者兼有。例如影剧院观众厅座位下部风门送风的作法,用空气幕形成小空间隔离区的作法,以及高大房间仅向下部送风的分层空调的作法,均属此类空调方式。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6 15:12
第二节 负荷计算

第5.2.4条 综合温度

房间围护结构的外表面不但经受室外空气温度的变化,而且接受来自太阳的辐射,同时也与周围环境之间进行辐射换热。确定这些因素形成的室内得热量时,为了计算上的简单方便和易于理解,一种习惯的作法就是将辐射热作用折算成相当的室外空气温度增量,将此增量与室外干球温度相加,即将两者的作用综合在一起,从而产生一个假定的室外空气温度,这就是所渭综合温度。

综合温度与曾经使用过的“当量温度”不同,后者指的是考虑到外围护结构对综合温度波动的衰减和延迟作用之后的一种假定温度,它和围护结构的具体构造和热工性能有关,而综合温度只是一种折合的室外气象参数,它独立于围护结构的具体构造和热工性能。

第5.2.9条 遮阳系数

本条术语释义中所指的“室内太阳得热量”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透过窗玻璃直接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热;另一部分为窗玻璃本身吸收太阳辐射热后温度升高而产生并散入室内的热量。

文中所说的“标准窗玻璃”,指的是厚度为3mm的无色普通玻璃。由此可以推知,只要采光口上装的不是标准窗玻璃,例如厚度大于3mm的玻璃、有色玻璃等,即使未装没内、外遮阳设施,该窗口的遮阳系数也不等于1。

第5.2.10条 房间得热量

单位时间内(通常取1h)进入和散入房间的各类热量均为房间得热量,可能是显热量,可能是潜热量,也可能是全热量。从外界进入房间的热量主要包括透过采光口的太阳辐射热,外墙、屋面、内墙、楼板和顶棚的传热,以及室外空气带入的热量等。室内热源产生并散入房间的热量主要包括人员、灯具、设备和器具等的散热量。

与房间冷负荷不同,房间得热量在定义上并不要求室温维持恒定。

第5.2.16条 散湿量

本条术语释义中的“湿流量”是热流量的对照词(单位时间的量),如同湿量是热量的对照词(总量)一样。在热质交换过程中,既有物质的传递,也有能量的传递,因而现行国家标准《量和单位》中规定了质量流量和热流量这两条术语。湿分的传递就是一种物质传递,此传递过程中的质量流量就是本条所谓的湿流量。

第5.2.20条 房间冷负荷

房间冷负荷与房间得热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除个别情况和个别瞬时之外,它们在数值上也是不相等的。房间供冷设备(例如冷盘管)所能除去的热量只能是对流热量,而绝大多数的得热量中都含有辐射成分,这部分辐射能被围护结构内表面或室内物体等吸收,渐渐使它们变热,表面温度高过室温,从而产生对流放热和长波辐射,其中的对流热即形成冷负荷,而长波辐射热再重复上述过程。显然,当某些时刻得热不再存在,但由于房间的蓄热放热效应,这些时刻照样会产生冷负荷。这种吸热放热作用使房间冷负荷曲线比起房间得热曲线变量平滑,峰值下降,谷值上升。因此,在概念上将两者区分开来并在数值上由得热曲线正确计算出冷负荷曲线,具有重要意义。

第5.2.25条 冷负荷温度

空调房间外围护结构如外墙、屋面等经受着变化的室外气象要素,主要是太阳辐射和室外空气温度的作用,这种热作用经过围护结构的衰减和延迟传至室内表面,再经过该表面的对流和辐射传热的一系列变化过程,最终形成房间冷负荷。外围护结构传热形成的冷负荷可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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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外围护结构传热形成的冷负荷与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围护结构的朝向、具体构造、外表面的颜色和粗糙度以及空调房间的蓄热特性等等诸多因素有关,具体计算很复杂,而且不同的计算理论有不同的计算方法。为了计算上的简便和易于理解,可将上述多因素统统考虑到冷负荷温度tw1之中,而对给定的不同地点和构造类型,可由计算机事先编出计算表供设计人员选用。

第5.2.28条 群集系数

计算人体散热量和散湿量时,常用手册和资料中所给出的数据总是以一名成年男子为基准的。这对于成年男子从事的个体工作,或虽为群体工作,但是该群体全由成年男子构成(例如工厂中的重体力劳动车间)的这两种情况,每人散热量和散湿量的数据取用上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人数不同而已。但是对于绝大多数的群体场合,例如工厂中的一般车间,总有妇女存在,一些公共场所,例如影剧院,体育馆,餐厅等还会有儿童存在。通常可认为成年妇女的散热量和散湿量为成年男子的85%,儿童为75%,于是,计算上述群体场合的人体散热量和散湿量时,就需要根据这些场合中人群性别和年令结构的不同,将每人散热量和散湿量的基准值乘以一个小于1的系数,这就是群集系数。显然,对于全部为成年男子工作的群体场合,群集系数是为1,这是群集系数的最大值。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6 15:13
第三节 空气调节系统

第5.3.5条 全空气系统

按负担室内热湿负荷所用的介质对空调系统进行分类时,可归结为全空气系统、空气一水系统和全水系统三大类。全空气系统指的是室内热湿负荷全部由集中空气处理设备送入房间的空气负担的系统。一般的低速集中式单风管空调系统和双风管空调系统即属于此种类型的系统。

第5.3.10条 新风系统

本条术语选用的两个英文对照词来源于1987年美国ASHRAE“手册”。在权威性的英语专业文献中尚未查到fresh air system的译法,故不采用。

第5.3.11条 空气一水系统

随着空调装置日益广泛的应用,建筑物设置空调的场合越来越多。对于大型空调系统而言,如再度使用全空气系统,就将要求占用可观的建筑空间,有时甚至根本不可能实观。解决的办法之一,是将冷水直接送入室内以负担一部分房间热湿负荷,另一部分由集中送来的空气负担。诱导式空调系统和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即属于此种类型的系统。

第5.3.14条 全水系统

由于水比空气的比热容大得多,所以在房间和系统的热湿负荷相同的条件下,使用水作为介质比使用空气作介质所需要的介质数量要少得多,因而相应管道所占建筑空间也小得多。与全空气系统和空气一水系统相比,这是全水系统的最大优点。但是,仅使水来消除房间的余热、余湿,并不能有保证地解决室内的通风换气问题,而只能靠门窗渗透空气供新风。所以这类系统较少单独使用,例如属于此种类型的风机盘管系统通常就不单独使用,而使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即空气一水系统。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6 15:13
第四节 空气处理

第5.4.4条 比焓

在本专业具体应用中,通常将比焓简称为焓,但二者在概念上并不是等同的。

第5.4.5条 含湿量

本条术语的英文对照词为目前美国ASHRAE正式使用的,有的也可用mixing ratio。按我国习惯,似译为moisture content较妥。此种说法ASHRAE以前虽曾用过,但现在并不推荐。需要注意的是,本条术语的定义是以干空气的质量为基数,而不是以湿空气的质量为基数,后者称之为specific humidity(比湿)。

第5.4.18条 等温加湿

空气状态沿焓湿图中的等温线变化,这是一种理想的空气状态变化过程,工程应用中采用向空气中喷入干饱和蒸汽的加湿方法,空气的状态变化近似这一过程,但并不严格。由于干饱和蒸汽的温度总高于空气温度,所以蒸汽喷入之后也同时将显热带给空气,从而使加湿后的空气温度略有升高。由于这部分显热量十分有限,实际变化过程线与等温线之间形成的偏角大约只有3~4°,所以工程设计和计算中均按等温线考虑,由此形成的误差是微乎其微的。

第5.4.19条 热湿比

本条术语以前习惯称为角系数,来源于俄语угловодкоэффициент一词,在我国已广为采用多年。鉴于角系数这种命名不很确切,且与传热学中辐射换热过程所采用的角系数一词混淆,故本标准正式定名为热湿比。英语文献中描述湿空气状态变化过程时使用显热比(sensible heat ratio)一词,即显热对于全热的平均变化率,因此,找不到正式的英文对照词,只能由俄语文献的英译本中选取。本词条所列的英文对照词angle scale来源于苏联B·B·巴图林所著《工业通风原理》一书英译本。

第5.4.28条 机器露点

根据空气被冷却处理方式的不同,本条术语有两种定义:

第一,当空气由冷盘管冷却时,其被冷却的理想终状态点,可以假定为对应于冷盘管表面平均温度的饱和状态点。当该温度等于或高于被处理空气初状态点的露点温度时,空气冷却处理过程是干式的;反之,当该温度低于被处理空气初状态点的露点温度时,冷却过程中会伴随有凝结水析出,因此是湿式的。曲于两种冷却过程的计算方法不同。所以预先知道机器露点的数值是重要的和必要的。

第二,当空气由喷水室冷却时,工程上可近似用连接空气初、终状态点的直线来表示空气变化过程。空气达到的终状态与其和水的接触程度及接触时间是否充分有关,也与喷水方法及喷水室的级数有关。经验表明,对于单级喷水室空气终状态的相对湿度大致可取为95%,而对于双级喷水室,相对湿度可接近100%,习惯上称这种经喷水室后达到的空气终状态点为机器露点。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6 15:13
第五节 气流组织

第5.5.10条 射程

释义中所谓的“规定的末端值”,视工程上的要求而定,例如1.0,0.75,0.5m/s等。如无特别要求时,最大射程一般可按末端速度为0.25m/s计算。该值是由英制速度为50ft/min换算而来的。

第5.5.11条 射流扩散角

本条术语给出的定义和英文对照词是按西文文献编写的,对于俄语文献,习惯上将射流扩散角规定为主体段射流张角的一半,即本条定义角度的1/2。

第5.5.17条 侧面送风

释义中所谓的“侧面风口”,系指位于风管侧壁或侧墙上的送风口。从送风口送出的气流方向可以是水平的,也可以是倾斜的,当送冷风时,通常调整风口导流叶片使气流向上倾斜,以利用附壁效应使射流贴附在顶棚下,这样可以增加射程,以避免冷气流过早下落至工作区;当送热风时,通常调整风口导流叶片使气流向下倾斜,这样可以避免热气流因浮力作用贴附在顶棚下而达不到工作区。

第5.5.24条 稳压层

当送风口很多且最近、最远风口之间的距离又较大时,采用管道送风难以使多风口之间达到阻力平衡,由此造成送风不均。此时就需要设置一个足够大的空间,送风先进入该空间使速度大大降低,从而使空间各点静压趋于一致,以此保证各送风口送出的风量近似相等,以达到均匀送风的目的。孔扳送风方式中的吊顶空间和计算机房下送风的架空地板下部空间均属此类型空间。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6 15:13
第六节 空气调节设备

第5.6.3、5.6.6条 分体式空气调节器,组合式空气调节机组

分体式空气调节器的英文对照词来源于美国ASHRAE 1986年出版的《Terminology of Heating,Ventilation,Air Conditioning,and Refrigeration》一书。之所以称之为system,是因为该空调器确系由两个独立部分组成,中间用管道联接起来的系统。而conditioner指的是一个整体,即所有有关部件均组装在一个箱体之中。因此,分体空调器不能改称为split air conditioner,而只能叫split air conditioning system。至于术语的汉语命名,系根据本标准全国审定会的裁决确定的,其原则是将带制冷部分的空调设备定名为空气调节机(器);不带制冷部分的空调设备定名为空气调节机组。据此将第5.6.6条定名为组合式空气调节机组。

第5.6.43条 静压箱

静压箱的原理和作用见本标准条文说明第5.5.24条(稳压层)。第5.5.24条强调的是一个空间概念,而本条强调的是一种具体结构,通常是空调器中的一段或一个部件。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6 15:16
第六章 制冷

第一节 一般术语

第6.1.1条 制冷

制冷又称致冷,国内有关辞书中也有称冷冻的。结合国内有关专业习惯认为正名为制冷较适宜。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及设计手册以及《制冷学报》等均定名为制冷。

制冷这一术语是指人工制冷技术,因此其涵义广泛得多。它可以包括研究低温的产生、应用及有关物质的物理及化学变化的特性等技术,不能仅仅理解为冷却过程。工业及科研上通常将制冷分为普冷(高于一120℃)及深冷(低于一120℃),这一规定的界限并不是很严格的。空调制冷则属于普冷的一个分支。

空调和制冷是相关的两个领域,但又各有其范围,现用图6.1.1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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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说明空调包括制冷的部分技术,并会由于制冷技术的发展而发展。目前空调采用的制冷方式主体还是蒸气压缩式或吸收式制冷方式。制冷采用的英文对照词为refrigeration,深冷则用cryonetics。

第6.1.3条 制冷量

制冷量采用的英文对照词是refigerating effect,涵义是特指在规定工况下制冷系统(制冷机)蒸发器的制冷剂单位时间内移出的热量,其值等于系统中制冷剂质量流量乘以制冷系统中两个指定点或制冷剂两个指定热力状态的比焓差,它所表示的是制冷系统中制冷剂本身吸入或放出的热量。

该英文词不同于refrigerating capacity(国内习惯上曾称其为产冷量),后者是特指制冷系统(制冷机)从被冷却介质或空间中所移出的热量。二者涵义上的不同在于,前者是从制冷系统本身来研究,而后者则是从被冷却对象来研究。对此,美国ASHRAE“手册”(基础篇)有明确阐述。

第6.1.4~6.1.5条 标准制冷量、空调工况制冷量

标准制冷量、空调工况制冷量是进行制冷机性能指标比较或选择制冷机时的两个重要参数。空调用制冷机或空调器铭牌上多数给出这两个参数,原因就在于制冷运行温度条件不同时,制冷量数值相差较大,例如某制冷机标准制冷量为1时,空调工况制冷量数值上可为2乃至更大些。

以下以压缩式制冷机采用常用的几类制冷剂为例,说明标准工况和空调工况的不同点(见表6.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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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6.1.4~5可以看出,标准工况和空调工况的运行条件是不同的。由此才导致制冷量数值的不同,即不指出运行条件的制冷量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第6.1.16条 制冷性能系数

制冷性能系数也称制冷系数,是制冷系统(制冷机)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指标。制冷性能系数大,表示制冷系统(制冷机)能源利用效率高。这是与制冷剂种类及运行工作条件有关的一个系数,理论上的制冷性能系数可达2.5~5。由于这一参数是用相同单位的输入和输出的比值表示,因此为一无量纲数。在吸收式或蒸汽喷射式制冷机中采用热力系数(英文对照词为heat ratio)表示这一特性,与制冷性能系数涵义是一致的。

在美国还采用EER(energy efficiency ratio),国内技术界称为能效比或能源利用系数,定义为在规定条件下制冷量(单位用BTU/h表示)与总的输入电功率(单位用W表示)的比值,涵义上也是一致的。

这里要说明,由于计算时采用不同单位,因此所得数值也不相同。例如,当制冷量和输入功率一定的情况下,单位分别采用kcal/h和W表示时,COP=1;当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即均用W)表示时,COP=1.16;当分别采用英热单位(BTU/h)和W表示时,EER=3.97。

上述术语名称,在国内外制冷技术领域都使用,只是使用场合或不同国家习惯有所不同而已。这里要进一步说明的是,COP或EER是指在标准条件下运行的能源利用系数,实际上制冷机大都是在非标准条件下运行,因此美国还提出SEER(seasonal enerqy efficiency ratio)即季节性能效比等术语,涵义也没本质上的不同。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6 15:17
第二节 制冷剂与制冷循环

第6.2.2、6.2.9条 制冷剂、载冷剂

制冷剂采用的英文对照词为refrigerant或primary re-frgerant,多数辞书上取前者。载冷剂的英文对照词,本术语中采用secondary refrigerant;refrigerating medium。两者同是制冷系统中实现制冷目的的工质,不同点在于制冷剂通过制冷循环实现制冷,因此一定伴随相变及潜热变化;载冷剂则是用在间接制冷系统中,并通过显热的变化实现制冷的,例如冷水机组中的冷水就是载冷剂。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制冷剂、载冷剂在性能上有许多不同要求,但根本一点是在制冷系统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以水为例,既可以作为压缩式冷水机组中的载冷剂(chilled water),又可作为吸收式制冷机中的制冷剂(water as refrigerant)。水不能作为压缩式制冷机制冷剂的原因是由于水的单位容积制冷量小,会使压缩机体积太大。但在吸收式制冷机中是通过吸收等过程实现升压目的,因此可以用作制冷剂。因此,术语释义中用在制冷系统所起作用来区分制冷剂与载冷剂是合适的。

第6.2.20条 制冷循环

制冷循环是热力循环的一种,热力循环包括制冷循环和热机循环。

理想制冷循环为逆卡诺循环,由两个等温过程及两个绝热过程组成。实际制冷循环由于制冷剂同外界热交换是在有温差条件下,并且运行中存在各种能量损失,因此远小于逆卡诺循环制冷系数。工程上往往以逆卡诺循环作为标准,尽量减少运行中各种能量损失,以提高制冷机效率。

第6.2.21、6.2.30条 压缩式制冷循环,吸收式制冷循环

压缩式制冷循环与吸收式制冷循环尽管实现制冷循环采用的动力不同,但确有如图6.2.21、30所示的相似之处。从图中可以看出,压缩式与吸收式制冷循环的冷凝、蒸发及节流过程是相似的,只是升压过程不同。前者采用压缩机,后者则是通过吸收、用泵升压及蒸气发生3个过程来完成制冷剂的升压过程,即通过热解来完成升压过程实现制冷目的。根本不同在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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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6 15:19
第三节 制冷方式与制冷系统

第6.3.4~6.3.5条 直接制冷系统、间接制冷系统

制冷系统包括直接制冷系统和间接制冷系统两大类,根本不同在于直接制冷系统只包括制冷剂回路;间接制冷系统中包括制冷剂及载冷剂两个回路。例如,冷水机组属于间接制冷系统。

第6.3.8条 一、二次泵冷水系统

一、二次泵冷水系统是采用集中冷源的一种典型方式,典型图式如图6.3.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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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是在二次环路中设置多台并联水泵或并联变流量水泵,当负荷变化时,可通过改变水泵台数或转速调节负荷侧二次环路中的循环水量以节约冷水输配中的电耗。在一次侧设旁通管,可通过压差控制等方式,实现制冷机中冷水环路水力工况的稳定,以确保制冷机的安全运行。它可以适应负荷侧变水量运行或压力不等的多环路用户的水系统的运行等,也叫初、次级冷水系统,采用的英文对照词也有用primary/secondary pump chill water system的。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6 15:19
第四节 制冷设备及附件

第6.4.1条 制冷机

制冷机采用的英文对照词为refrigerating machine,这一术语在有关文献及辞书上多见,如《英汉工程技术词汇》、《冷冻空调用语事典》(日)、《新国际制冷辞典》和《制冷工程技术辞典》等。基本涵义是实观制冷目的的各部分组合的总称。它区别于常讲的制冷主机,制冷主机特指制冷压缩机(refrig-erating compressor)。制冷机是一等同于制冷系统(re-frigerating system)的概念。在美国ASHRAE等有关文献中,多采用refrigerating system这一类术语。经比较,制冷系统同制冷机概念是等同的。有的辞书中释义制冷机有成套的涵义,而制冷系统也有成套的涵义,并不能准确说明两者的区别。国内工程上也常用制冷机这一术语,例如暖通专业有关手册中将制冷机组(refrigerating unit)也并入制冷机,可见制冷机是一个大概念。制冷机组、冷水机组等则是制冷机的一种,例如离心式冷水机组、活塞式冷水机组等都包括在制冷机内。结合国内习惯,本标准同时收录了制冷机和制冷系统(第6.3.3条)这两条术语。

第6.4.9、6.4.19条 冷凝器、蒸发器

对于完成制冷机制冷循环的这两大主要换热设备,国内外工程界的叫法是一致的。冷凝器用在制冷机高压侧,是将制冷剂热量通过冷却介质(例如冷却水)带出的散热式换热器。蒸发器用在制冷机的低压侧,完成制冷目的。可分为直接冷却式(直接冷却空气或冻结物)及间接冷却式(制冷剂首先冷却载冷剂,再通过载冷剂实现冷却目的),因此蒸发器是吸热换热器。

第6.4.35条 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

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在有些文献中也称溴化锂吸收式制冷装置absorption refrigerating plant(installation)。它是单效(又称单级),双效(又称双级)及直燃式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的统称。这是由于完成制冷循环的工作原理是相同的,不同点在于单效采用一个发生器,双效采用两个发生器,因此可以利用较高压力(例如0.6~1MPa)的蒸汽,具有减少冷凝器的负荷等优点。直燃式同一般的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相比只是热源取自然气、燃油等。

第6.4.43条 热泵

热泵与制冷机具有相同的工作原理,即采用热机循环的逆循环(制冷循环)来实现其功能的,但用途不同。制冷机是从较低温度的介质或环境吸热,实现制冷目的;热泵则是从较低温度介质或环境吸热,并将热量传给较高温度介质或环境,实现供热目的,或做成同时实现制冷制热目的的两用热泵。根据热力学第二定律,热不能自发地不付代价地从较低温度的介质或环境传向较高温度介质或环境,必须采用高位能作为补偿条件。但由于消耗的仅是高位能的一部分,并且吸取低品位的热能又往往是空气、水、土壤及其他各种废热,因此热泵具有节能意义。目前使用的热泵有机械压缩式热泵、吸收式热泵、蒸汽喷射式热泵及热电热泵等。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6 15:21
标题: RE: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条文说明 第七章 自动控制
第七章 自动控制

第一节 一般术语

第7.1.1条 自动控制

本条给出的定义是广义的。自动控制的涵义既可以是最简单的开和关,也可以是复杂的计算机控制。自动控制的实质,就是利用控制装置模仿人或代替人去对设备,系统或生产过程等进行各种操作的过程。在空调中经常采用的自动调节也是自动控制的一种形式,但它是具有被调参数负反馈的闭环系统,与自动测量,自动操作和自动信号报警等开环系统有本质的区别。控制系统的应用目的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在自动控制的分类上有多种方法:可以按被调参数如温度、湿度和流量等分类,也可按凋节规律等分类或按给定值的形式分类,每一种分类方法都只反应了自动控制系统的某一个特点。

第7.1.11条 调节对象时间常数

本术语的定义是特指一阶调节对象而言的。调节对象通常分为简单对象和复杂对象,简单的对象是指只有一个被调参数,而且对象内部被调参数的取值是一致的,若不考虑传递滞后的影响,当出现扰动时,被调参数立即发生变化。严格说来,空凋对象是有纯滞后的分布参数对象。在工程计算中,为使问题简化,一般不考虑调节对象的纯滞后并把空调对象按集中参数处理,多数空调对象一般可以一阶线性常系数非齐次方程近似描述,一阶调节对象的时间常数是表示扰动后被调参数完成其变化过程所需时间的一个参数,即表示对象惯性的一个参数。时间常数的数值可用实验方法求得。调节对象的时间常数还可用“调节对象受到阶跃干扰后,被调参数从扰动零值变化到其总变化量的63.2%所需的时间”表达。

第7.1.12条 调节对象滞后

在自动控制专业中滞后也称延迟或时延,在空调专业中多习惯称为滞后,这与自控专业术语命名仍是一致的,只是在空调专业中把本条术语命名统一了。调节对象的滞后有传递滞后和容量滞后两种。传递滞后是由于调节机构的位置距被调参数所在的容积有一段距离,能量的传输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产生的。被调参数开始变化的时刻落后于扰动出现的时刻,这个落后的时间称为传递滞后,也称纯滞后。除传递滞后外,由于调节对象存在一个前置容积,如空调房间的围护结构,从传热机理看围护结构即是一个容积,室内是另一个容积。当一个扰动出现后,由于这个前置容积首先要吸收(或放出)能量来改变自身状态,然后才能使被调参数逐渐变化,这样被调参数开始变化后的时刻就会落后于干扰量出现的时刻,这种滞后是由于对象具有前置容积造成的惯性而产生的,故称为容量滞后。调节对象的总滞后是上述二者之和。

第7.1.23条 无定位调节

无定位调节的执行机构是一个转速恒定的电动机,当被凋参数与给定值无偏差或偏差小于允许范围时电动机不转动,当被凋参数超过给定值上(下)限时电路接通,电动机以恒定速度转动带动调节机构动作,改变输出量,只要调节参数尚未回到给定允许的区域之内,执行机构就一直以恒速转动,直至偏差消除为止;而只要偏差一回到给定的允许范围之内,电动机就停止转动。这种调节不像双位调节执行机构只有两个极限位置,也不像比例调节那样调节机构的位移与偏差成比例的关系,而是有可能停留在任—位置上,故在空调专业术语中常称为恒速调节。

第7.1.24条 比例调节

本术语的命名与内涵一致,且约定俗成。定义中的输入量特指被调参数与给定值的偏差。比例调节在应用中除了位置比例即在调节过程中阀门的位移与被调参数的偏差成比例外,还有一种时间比例动作。所谓时间比例动作,系指其执行机构是开或关的双位动作,根据偏差的大小而改变在一个周期中开和关的比值,调节和供给调节对象的能量。由于调节机构的位置是与被调参数的一个数值相对应,当调节对象的负荷发生变化以后,调节机构必须移动到某一个与负荷相适应的位置才能使调节对象再度平衡,这就要求被调参数必须有一定的改变。因此,调节结果被凋参数必须有所变化,就是说,调节结束被调参数有静态偏差。

第7.1.25条 比例积分调节

比例调节结果存在有静态偏差,要想避免静态偏差,就必须加入另一种调节动作,譬如,被调参数偏差愈大,调节机构朝着消除偏差的方向动作愈快,这就是积分动作。其数学表达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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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式表明,调节机构的位移变化△u,不是和被调参数的偏差△e成正比,而是和偏差时间的积分成正比。

比例积分调节,就是把比例动作和积分动作结合起来的一种调节。在调节过程中,比例调节是主要的调节,积分调节则是用来消除静态偏差的一种辅助调节动作。

第7.1.26条 比例积分微分调节

一般调节对象都存在一定的滞后,即当调节机构动作之后并不能立即引起被调参数的改变,特别是温度调节这种现象更为明显,只有提前采取措施,才能控制偏差的扩大,微分调节主要就是起这个作用。比例调节和积分调节都是根据被调参数与给定值的偏差进行动作的,而微分调节则是根据偏差变化的趋势(即变化速度de/dt)进行动作的。微分动作规律可用下式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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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微分动作是不能单独使用的。因为纯微分动作的输出仅与输入量的变化速度成正比,所以不论偏差本身数值有多大,只要它的变化速度没有变化,就根本没有输出。如果系统中流入量与流出量之间只有很小的偏差,则被调参数的导数总是保持小于调节器不灵敏的数值,也就不能引起调节器的动作,但这样很小的不平衡却会使被调参数偏差逐浙增大,时间长了,偏差将会超过允许的范围,所以微分调节总是与其他调节动作一起使用,把比例积分调节加上微分作用就可构成比例积分微分调节。

第7.1.38条 阀权度

关于阀权度的定义及英文对照词在国内是统一的,只是中文命名在国内不一致,曾分别称过阀门能力、阀门权力、S值和阀权度等。经过对中文命名的比较,认为阀权度一词无论在中文的内涵上和与英文译名的对照上都显得较为合理。阀权度中文的内涵可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如定义所述,说明阀门的压力损失占阀门所在调节支路总压力损失的百分比;第二层意思还有阀门的调节能力所能达到的程度。实际上当阀权度减小时,不仅工作流量特性对理想流量特性的偏离愈来愈大,而且调节阀的可调比也愈来愈小。因此,本标准把中文命名统一到阀权度。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6 15:21
第二节 控制方式与系统

第7.2.6、7.2.11条 分程控制、选择控制系统

分程控制和选择控制在空调系统中是较常用的控制方案,术语命名也是统一的,多用在冷水表面式冷却器系统温湿度双参数调节中。当室内同时有温湿度要求时,冷水表面式冷却器究竟是由温度调节器控制还是由湿度调节器控制,就有一个识别或选择问题。冷水表面式冷却器的选择控制就是根据室内温湿度的超差情况,将温湿度调节器输出的信号分别输入到信号选择器内部进行比较,选择器将根据比较后的高值信号自动控制调节阀改变进入冷水表面式冷却器的水量。采用选择控制时往往与分程控制结合起来使用,因为高值选择器在以最不利的参数为基准采用较大水量调节的时候,对另一个超差较小的参数,就会出现不是过冷就是过于干燥。也就是说如果冷水量是以温度为基准进行调节的,对相对湿度来讲必然是调节过量,即相对湿度一定比给定值小;如果冷水量是以相对湿度进行调节的,则温度就会出现比给定值低,如要保证温湿度参数都满足要求则应对加热器和加湿器进行分程控制。所谓对加热器和加湿器的分程控制,以电动温湿度调节器为例,就是将其输出信号分为0~5mA和6~10mA两段,当采用高值选择时,其中6~10mA的信号控制冷水表面式冷却器的冷水量,而0~5mA一段信号控制加热器或加湿器的阀门。也就是说用一个调节器通过对两个执行机构的零位调整进行分段控制,即温度调节器既可以控制冷水表面式冷却器的阀门也可以控制加湿器的阀门。在这里选择控制和分程控制是同时进行的,也是互为补充的。此外,分程控制还可以用在多工况空调的工况转换上。

第7.2.9条 [新风]焓值控制系统

本术语给出的定义是特指空调系统中控制新风的焓值控制系统。利用新风和回风的焓值比较来控制新风量,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能量。它是通过测量元件测得新风和回风的温度和湿度,在焓值比较器内进行比较,以确定新风的焓值大于还是小于回风的焓值,并结合新风的干球温度高于还是低于回风的干球温度,确定采用全部新风。最小新风或改变新风回量的比例。

第7.2.10条 多工况控制系统

本术语是空调控制系统的专用术语。多工况控制系统与一般空调控制系统的区别在于:第一,多了一个解决工况区识别及工况转换的逻辑量控制回路;第二,由于在不同工况时,调节对象和执行机构等的组成是变化的,因此模拟量控制系统为变结构系统。

在多工况控制中,调节的量变引起了工况的转换,转换又为新的调节提供条件,调节—转换—新的调节,这就是多工况控制的实质。在空调合理的多工况分区的基础上,多工况控制系统主要解决逻辑量控制回路的工况条件及转换条件的识别、条件的竞争和丢失以及消除或限制由于转换后执行器位置变化而产生的突变扰量等三个问题。

第7.2.14条 串级调节系统

串级调节在空调中适用于调节对象纯滞后大、时间常数大或局部扰量大的场合。

在单回路控制系统中,对所有内部扰量统统包含在调节回路中都反应在室温对给定值的偏差上。但对于纯滞后比较大的系统,单回路的PID控制的微分作用对纯滞后是无能为力的,因为在纯滞后的时间里,参数的变化速度等于零,因此,微分单元不会有输出变化,只有等室内给定值偏差出现后才能进行调节,结果使调节品质变坏。如果设一个副控制回路将空调系统的干扰源如室外温度的变化、新风量的变化、冷热水温度的变化等都纳入副控制回路,通过主副回路的配合,将会获得较好的控制质量。其次,对调节对象时间常数大的系统,采用单回路系统不仅超调量大,而且过渡时间长,同样,合理的组成副回路可使超调量减小,过渡时间缩短。此外,如果系统中有变化剧烈,幅度较大的局部干扰时,系统就不易稳定,如果将这一局部干扰纳入副回路,则可大大增强系统的抗干扰能力。

第7.2.16条 自适应控制系统

“适应”是生物的一个基本特征,因为生物总是企图在变化着的环境条件下维持生理的平衡,因此,自适应控制的一种设计方法就是参考人或兽的适应能力建立一种同样能力的系统。

一般计算机控制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数字化PID调节,另一种是规则控制。无论前者的特征常数和后者的所有规则都是预置的,在运行中不发生变化,但不同的系统显然要求不同的规则,这些规则由系统结构和一些参数决定,但具体什么规则最合适,只能按照经验判断。此外,在系统运行过程中也会发生一些变化,这也将影响规则的准确性,因此,需要对具体的控制进行现场调试,并定期进行修正。这是一项经常而又繁琐的工作,所以希望有这样的计算机控制器能代替人去实现这些繁琐的调试程序。在控制系统的建立过程中,可以自动整定工作特性,而且在正常的运行期间又可不断地对这些工作特性加以修正和扩充而不必人为地加以调整,以达到被控对象在各种工况下的最佳控制。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6 15:21
第三节 控制装置及仪表

第7.3.3条 传感器

传感器的英译名有transducer和sensor两个,一般常出现互用情况,如速度式流量传感器的英译名为velocity-type flow sensor;而插入式流量传感器的英译名则为insertion flow transducer。

传感器和敏感元件在中文的解释中过去曾发生混淆情况。一般地说,传感器是由敏感元件和变送元件构成的,就是说传感器包括了对原始信息的采集和变送,但也并不是所有的传感器都包括敏感元件,有一些传感器不包括敏感元件,如光电器件等;另外还有一些传感器其敏感元件和转换元件合二而一,如固态阻式压力传感器等。

第7.3.7~7.3.8条 恒温器、恒湿器

恒温器和恒湿器都是把敏感元件和控制器功能合在一个装置内的控制器,为了与一般不带敏感元件的控制器相区别,国内已约定俗成地称这种控制器为恒温器和恒湿器,这与美国ASHRAE“手册”(系统篇)中关于thermostat和humidistat的内涵是一致的。

第7.3.12~7.3.13条 电一气转换器、气一电转换器

这两条术语的命名,在国内是统一的,它的命名与其内涵也是一致的。通过电一气转换器和气一电转换器,可以把电动、气动两套仪表沟通起来组成混合系统,以发挥各自的优点,扩大使用范围。

电一气转换器使用最多的是把调节器输出的标准电信号变成相应的标准气压信号来驱动气动执行机构;而气一电转换器多用在将气动信号转换成电信号后送给指示仪表或记录仪表进行指示和记录。

第7.3.14~7.3.16条 执行器、执行机构、调节机构

关于执行器、执行机构和调节机构这三条术语的命名主要根据有三点:第一,英国标准BS5384定义为“执行器由两个元件(a valve and an actuator)组成”;第二,现行国家专业标准《工业自动化仪表术语》中执行器的英译名为correcting unit,其下还有执行机构(actuator)与调节机构(correcting ele-ment)两条术语;第三,高校教材《热工测量与自动调节》关于执行器的定义是:“执行器是由执行机构和调节机构组成的,例如气动薄膜调节阀就是由气动薄膜执行机构和阀体组成的”。

鉴于现行国家标准与高校教材关于执行器的命名与国外的命名是一致的,本标准采纳了关于执行器、执行机构和调节机构的命名。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6 15:22
标题: RE: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条文说明 第八章 消声与隔振
第八章 消声与隔振

第一节 一般术语

第8.1.2、8.1.6、8.1.7条 声压级、声强级、声功率级

声压、声强与声功率三者所表征的物理意义不同:声压为单位面积上所承受的声音压力大小;声强为通过单位面积的声能量;声功率则为单位时间内声源所发出的声能量。从人们的听阈到痛阈,声压的绝对值数量级之比是106:1,即相差百万倍;而声强的绝对值之比是1012:1,即相差亿万倍。在这样宽广范围内,用声压或声强的绝对值来表示声音的强弱、能量的大小是很不方便的。因此,在声学领域中引入了“级”的概念,即用“级”来度量声压、声强和声功率。分别称为声压级、声强级和声功率级。就本专业来说,声压级和声功率级两条术语应用得较多,但往往容易混淆。目前通风机和空调器产品样本上标定的一般是距声源某一特定距离测得的声压级,不是声源本身所发射出的声功率级,而后者却恰恰是本专业选择消声器的重要参数。这一点须特别注意。

第8.1.17~8.1.18条 环境噪声、背景噪声

环境噪声是指与一个特定环境有关的全部噪声,即包括来自这个环境远近设备声源合成的声音;背景噪声则指在一个特定环境下,我们需要测定的那个声源以外的所有声源发出声音的总合,而前者包括所要测定之噪声源发出的声音在内。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6 15:25
第二节 隔声与消声

第8.2.3~8.2.5条 低频噪声、中频噪声、高频噪声

各种机器发出的噪声,都不止是一个频率的声音,它们是从低频到高频无数频率成分的声音的组合。有的机器高频率的声音多一些,听起来高昂刺耳,如电锯、铆枪,它们辐射的主要噪声成分在1000Hz以上,这种噪声称之为高频噪声。有的机器,低频率的声音多一些,如空压机、内燃机以及汽车辐射的低沉噪声,其主要噪声成分在500Hz以下,称之为低频率噪声。8—18型、9—27型高压风机的噪声主要频率成分分布在500~1000Hz范围内,称之为中频噪声。

第8.2.7、8.2.10条 再生噪声、噪声自然衰减量

流动空气与通风管壁摩擦,使部分声能转换为热能,又经风管的扩大、收缩、三通、弯头等处,由于其界面处阻抗不匹配,部分声能透射过去,另一部分声能被反射回声源处,从而使噪声自然衰减。然而,随着气流速度的增加,在上述情况下,不仅增加了系统阻力,而且还会引起再生噪声,形成新的噪声源,特别是在消声器之后更为不利。为此,必须控制风管内风速,特别是消声器后的风速不得大于5m/s,这时考虑噪声自然衰减才有可能。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6 15:26
第三节 隔振

第8.3.4~8.3.6条 固有频率、扰动频率、共振频率

固有频率是隔振体系的自由振动频率,而扰动频率则是外加给隔振体系的振动频率,亦即机器运转时的扰动频率。一般说来固有频率比机器常速运转时的扰动频率小很多。但是,在机器停止或启动过程中,由于扰动频率不断变化,必然在某一瞬间与隔振体系的自振频率相同,从而使隔振体系的振幅大大增加,这种现象叫作“通过共振”,此时的振动频率即称为共振频率。发生共振时,隔振体系台座振幅将大大增加,隔振器要承受过大的动荷载,而过大的振动会加速机器的磨损,缩短机器的使用寿命。因此限制通过共振时的振幅或振动速度十分重要。在设计或选用隔振器时,应计算隔振体系自振频率与扰动频率,并进行通过共振验算等步骤。

第8.3.8条 隔振

鉴于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已将减振改为隔振,所以,本标准也作如此正名,并以减振作为别称。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6 15:27
标题: RE: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条文说明 第九章 检测仪表及其他
第九章 检测仪表及其他

第一节 检测仪表

本节所收录的术语均为暖通空调专业常用的,其中包括温度测量仪表、湿度测量仪表、压力测量仪表、风速测量仪表、流量测量仪表、粉尘测量仪表,以及噪声、振动测量仪表等。有些自控测量仪表,如电阻温度计、热敏电阻温度计和氯化锂电阻温度计等,已纳入本标准第七章《自动控制》有关部分,本节不再重复。

作者: 随缘    时间: 2015-10-26 15:28
第二节 其他

第9.2.3~9.2.4条 工作地点、作业地带

本条术语及其释义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命名及撰写的;英文对照词系来源于B·B·巴图林《工业通风原理》的英译本。

第9.2.5~9.2.7条 轻作业、中作业、重作业

这几条术语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命名及撰写的,并按法定计量单位对量值进行了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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